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科技创新券试点方案》,正式启动全省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
江苏省科技创新券主要通过省级财政资金后补助的方式,对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给予相应补助。每家企业每年领取省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额度当年有效,可分多次使用。
企业接受服务机构科技资源服务时,在订单支付环节直接使用省创新券抵扣支付实际服务金额的25%。
试点方案要求,拟参与省创新券的设区市、县(市)及省级以上高新区,提供1:1联动资助。
参与省创新券服务的省内优秀服务机构,可获得不超过实际服务总额5%的奖励,同一法人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试点实施科技创新券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激励高校院所等创新载体开放共享科技资源、提高创新服务能力。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近期将陆续启动省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开放企业注册和创新券申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