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有关要求,指导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用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熟练掌握各项功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于12月9日联合举办我区统一监管平台操作培训(视频)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4:30。
二、培训对象
协会负责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相关业务操作人员。
三、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链接(https://wx.vzan.com/live/tvchat-1298593431?v=1670381362838)进入直播间。
四、培训内容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建设背景等相关内容介绍。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相关功能演示及问题解答。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充分认识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重要性,学好、用好统一监管平台各项功能,并组织所内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登陆直播地址,上线调试。
联系方式:
协会监管部:杨昊伦 0471-4192557
北京用友政务内蒙古分公司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张娜娜 13171097320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7日
原文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操作培训(视频)班的通知.pdf